項目完成后,經(jīng)單位工程負責人核查,確認已不再需要的腳手架后,方可拆除。腳手架的拆除應制定方案,經(jīng)工程負責人批準,方可施工。腳手架的拆卸應符合以下要求:
一、在拆卸腳手架之前,應將材料、工具和雜物清理干凈。
二、腳手架拆除過程中,應設置警戒區(qū)域,設置警戒標志,并有專人負責警戒。
三、拆除腳手架,應按照后裝先拆的原則,按照以下程序進行:
(1)從跨邊開始,將頂部扶手及欄桿柱拆卸,然后將腳手板(或水平架)與扶梯段分開,再卸下橫桿和剪刀撐。
(2)自頂層跨邊開始拆除交叉支承,并同步拆除頂撐連墻桿和頂層門架。
(3)繼續(xù)相位下的二級門架和附件移除。支架自由懸臂高度不能超過三步,否則應加設臨時拉結。
(4)連續(xù)同步向下拆除。對連墻桿、長水平桿、剪刀撐,必須在腳手架拆下相應的跨架后,方能拆除。
(5)移除掃地桿、下門架和封口桿。
(6)拆下底座,清除墊板和墊塊。
四.拆除腳手架必須符合以下安全要求:
(1)工作人員必須站在臨時搭建的腳手板上拆除。
(2)拆模時,不得用錘頭等硬物擊打、撬挖。拆開的連桿應放入袋中,鎖臂應先放入地面,放置于室內(nèi)。
(3)拆下連接件時,首先將鎖板和搭鉤上的鎖片轉動到打開位置,然后開始拆卸,不允許硬拉,不允許敲擊。
一、腳手架基礎的施工,應根據(jù)腳手架搭高,搭設場地土質狀況應按現(xiàn)行國家標準《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(guī)范》(GBJ202)的相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二、腳手架基座的標高宜在50MM左右。
三、腳手架基礎收集合格后,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放線定位。
鋼管外徑應該是48-51MM,壁厚3-3.5MM,4-6.5M和2.1-2.8M為宜,如果出現(xiàn)嚴重銹蝕、彎曲、壓平、裂口,禁止使用。
鋼管、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,脆性、變形、打滑時不得使用。
鋼管腳手架立桿應按設計要求垂直穩(wěn)放于金屬座或墊木上,立桿底座排水要暢通,嚴禁長時間浸水。
鋼管豎桿、大橫桿接頭應錯開,搭接長度不小于1M,承插式接頭不得小于5CM,水平插口或接頭應穿銷,并與扣件連接,螺栓緊固,不得用鐵絲綁扎。
挑式腳手架的斜撐上端必須連接牢固,下端固定在立柱或建筑物上。
垂直桿件的對接扣件錯開位置:相鄰兩根立桿的接合處不應設于同步內(nèi),同步內(nèi)隔一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錯開的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得小于500MM;各接頭中心到主節(jié)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/3。
井架與相鄰的兩低桿接合處錯開不少于50CM,橫桿與剪刀撐應同步安裝,滑軌必須垂直,軌道間距誤差不能超過10MM。
十一、腳手架必須配有橫梁、橫掃??v梁應用直角扣固定在距離地面以上不超過20MM的豎桿上。
十二,當立桿基礎不在相同高度時,用豎桿把高處的縱掃桿加低兩跨,并用豎桿固定,高低茶座不超過1M。立桿軸線與斜坡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0MM。